不动产物权是指其权利人对其不动产享有完全的支配权和占有权的权利。不动产物权是物权法中新近设立的权利种类之一,用以取代以往的使用权、担保物权和抵押物权等制度。此外,不动产物权也是财产权之一,和合同权、知识产权等一样,是个人财产权利的具体体现。
不动产物权的成立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是该不动产应确定且具体。二是权利人对该不动产应享有支配权与占有权。三是权利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四是权利已经依照法律程序登记。
不动产物权的重要意义在于赋予了产权人更多的拥有权,提升了产权人在权利保障方面的地位,减少了产权争议。此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方式灵活多样,通过抵押、出租、转让等形式提高使用效率,对房地产市场发展,促进国民经济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