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大案是明朝末年最大的一起冤案之一。在明朝洪武年间,四川大学士、丞相魏忠贤与内阁大学士杨廷和等人在皇帝朱元璋妃子的大力支持下,联手制造了这起冤案,致使多名无辜大臣被莫须有的罪名所害。
正史对这起案件的记载很少,但是据记载,洪武大案中结案三十年后,被给平反,并十分震惊当时的社会。
洪武大案中,无辜之人被判刑,不仅仅在身体上受到严重的折磨,同时在家人和社会的压力下,也承受着心理上的巨大压力。长达数十年的冤案,对明朝末年的政治、文化和社会环境都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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