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是读初中的,英语课上到了英语小小说这个部分。老师标了一个美国城市(我忘记是哪一个城市了),要我们自己想出一个符合这个城市文化特色的故事。而那个寒冷的冬天,就是这个任务让我度过的。
开始写的时候,我觉得写小说真是不好写。不要说用英语写,就是用中文写,也是头大。有事没事还要来想一个故事,还要想好人物、环境和情节。可是,当我开始“乐”在写中文小小说的时候,便意味着我有了一种新的创作之路。
当时,我对英文小小说不感兴趣,追求速成,就把人名、地名和事件都写成中文。后来代码“翻译”一下,规规矩矩地交上去。到了老师点名要求同学上去念小小说的时候,我是一脸坏笑,因为我知道我的小小说,就是那么码字不多,但是翻译出来就像是中篇小说一样。而在那个时候,这份小小说竟然获得了全班“最佳创意小小说”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