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证是指未婚或已婚未育的配偶到户籍所在区域的计生委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审核相符国家设计生育政策的要求后,取得的一种生育允许证明。
要申请准生证,需要提供以下质料:
- 1. 已婚证明:配偶双方的娶亲证明,或者伉俪关系证明、同居关系证明等;
- 2. 身份证:配偶双方的身份证明;
- 3. 户口本:配偶双方的户口本,包罗二代或三代住民身份证等有用证件,以及户口本上的家庭成员关系。
- 4. 康健证明:配偶双方的身体检查证明,主要是检查一些细菌、慢性病或遗传病等与生育相关的项目。
- 5. 事情证明:配偶双方的在职证明或具有经济保障的证明。
准备以上质料后,就可以到户籍所在区域的计生委或村民委员会解决准生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