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治理效能,我们需要不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加强责任考核和问责。
责任考核与问责
责任考核与问责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我将之称之为“六个方面个人自查材料”:
- 是否设立总体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与任务;
- 是否设立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政策制度和相关标准;
- 是否编制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和计划;
- 是否有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保障;
- 是否设立统计和监测计划与制度;
- 是否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主体责任及其相关要求。
以上六个方面,是每一位市民都需要了解清楚的内容,也是每一个行业每一个单位都需要按照清晰要求操作的。加强责任考核和问责,推进各地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要求和政策措施,从而进一步加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