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的起源
国际法是指约束各国行为的执法规则系统,其渊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已经有了一些国家之间的条约和协定。然则,真正意义上的国际法的生长始于17世纪的欧洲,稀奇是通过《威斯特法理》简直立。
《威斯特法理》简直立
《威斯特法理》是国际法的重要基石,由荷兰国际法学者胡戴克·根廷斯(Hugo Grotius)所撰写。该书于1625年出书,主张国家之间应该遵守国际律例则,推动了国际法的生长。
国际法的进一步生长
随着时间的推移,国际法逐渐完善和生长。19世纪的国际关系中,泛起了一些重要的国际法条约,如《维也纳系统》和《海牙条约》等。20世纪,国际法的生长受到两次天下大战和冷战的影响,涉及更多领域,包罗人权法、情形法、商业法等。